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潞州区人民政府对原西街街道办事处片区建(构)筑物实施征收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4-29 19:41:00    

日前,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原西街街道办事处片区建(构)筑物实施征收的公告

根据市委、市政府主城区片区更新改造的工作安排,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原西街街道办事处片区建(构)筑物实施征收。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征收范围

该片区四至范围为,东至莲花巷、西至伊和轩、南至西大街、北至昌盛上党门小区。

二、征收主体

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

三、征收部门

长治市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四、征收实施单位

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西街街道办事处

长治市城市管理局

长治市日杂公司

长治市房管局

长治市保安总公司

五、法律责任

自公告之日起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,违反规定实施的,不予补偿:

(一)新建、扩建、改建房屋及附属物和改变土地、房屋用途;

(二)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转让、抵押、出租、改变使用条件;

(三)以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为注册地址新增、变更工商营业登记;

(四)户口的迁入、分户:

(五)房屋的装饰装修;

(六)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。

本《公告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
特此公告

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

2025年4月25日

来源: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

编辑:贾霄星